刻在石頭上的印記——金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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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助

盡管歷經歲月風霜的石牌文字很多已無法辨認,但是,那一段“村民為選舉民族領袖般的石牌頭人而投上莊嚴一票、為制定神聖的石牌律而徹夜難眠、為立石碑全體村民暢飲血酒……的動人歷史”,已深刻印在瑤族世世代代人心中;石牌律,成為金秀瑤族在服飾、醫藥、手工藝以外特有的民族印記。

金秀的石牌早在明朝中葉開始存在,石牌上刻的”法律”,是全體居民共同遵守的村規民約。與石牌律並生的石牌組織,多年來維護著瑤族人的社會治安秩序。過去每到瑤族重要節日,石牌頭人就會組織大家一起過。石牌頭人是瑤族心目中的自然領袖,當選上頭人是一生的榮耀。

金秀的石牌制度在1950年由政府取締後,政府基層組織就代替了石牌組織。但是,村民都很願意恢復石牌制度,金秀縣六架屯於1990年在鄉政府的協助下,恢復了石牌制度,但石牌制運作一段時間後,卻沒法實施下去,一是石牌律的內容很多已經過時,與當今社會的法律精神和經濟發展明顯脫節,二是當中並沒有訂明管理村寨的內容,石牌組織難以按原有石牌律管理村寨各種事務。

社區組織的再生

社區伙伴支持金秀縣六架屯恢復石牌制度,並通過全體村民會議選舉產生了新的石牌組織。新的石牌組織由五人構成,當中必須有婦女參與。頭人只是一個組織者,決策前必須經過村民大會討論,歸納共同的意見,五人小組再行討論。

新的石牌組織成立以後,經常召開村民大會商量項目和村屯裡的事情,參加開會的人是村屯的老人、沒有出去打工的年輕人、婦女等。經常坐在前排位置的龐文星老人說:“現在我們明白開會的內容,在會議上每個人都可以發表意見……還可以學到很多知識,比如,養豬防病治病的常識、種植中藥的知識等等。婦女也可以在會議上發言,這是過去從來沒有的事情。”

石牌頭人陳飛說:“村民的精神面貌比過去好很多,他們更關心村屯的事情……項目以外的事情,如家庭糾紛、鄰裡矛盾、山地糾紛等也來找我們處理……”。

石牌作為瑤族特有的身分、文化共同體,反映了瑤族的思維方式、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念,承載了文化的內在元素。誠如石牌頭人陳飛說:“傳統的東西不能丟,石牌就是瑤族傳統的文化,是刻在石頭上的民族靈魂,上面有我們民族的印記,我們不能丟!”石牌文化的恢復就是瑤族傳統文化傳承發展的印證。

傳統文化可以在原有的基礎上革新,讓傳統文化的內涵與現代社會文化和生活接軌,成為歷久常青的文化生命。

近年,石牌組織與社區伙伴共同合作,在村中開展一些關於當地生態環境與農業生產方面的反思討論。村民在回顧社區生態變遷過程中,重新意識到環境的改變與人事活動的緊密關系;過程中,他們共同商量一些改善的可能,如沼氣的使用與生態農業的試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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